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招标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崇明大道7600号
联系人:朱浩
电话:021-66856036
二: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编: 200070
联系人:单杰
电话: 021-62091273*8003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ZC202421195
2、公告发布媒体:www.shzfcg.cn
3、评审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成交供应商: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89号3幢56室(上海崇明供销经济开发区)
总成交金额:¥197640.00元整。
5、主要成交标的物: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陈爱林、俞国华、卢锦台;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为三天。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200070,联系人:单杰,联系电话:021-62091273,传真:021-33045877)提出质疑。
备注:
推荐理由:本次询比采用综合评标法。经专家组评审,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符合询比文件要求得分最高,故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代理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计取(计算结果若低于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若高于伍仟元,则按实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