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潮和路280号
联系人:符老师
电 话:021-58286001
二: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编: 200070
联系人:付荣
电话:021-62091273*8004
三、项目名称:南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HZC20254060
四、公告发布媒体:https://www.shzfcg.cn/
五、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0日
六、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成交供应商:上海海创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一路399号1幢3层301室
成交折扣率:89.00%
主要成交标的物:南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年(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梦华、孟俊玲、王祥 。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200070,联系人:付荣,联系电话:021-62091273-8004,传真:021-33045877)提出质疑。
备注: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组评审及打分:上海海创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最终得分:86.33 分),故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代理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
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及服务期限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计取(计算结果若低于人民币伍仟元按人民币伍仟元收取)。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