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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耗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耗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0元(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4 采购内容:2023年耗材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项目时间要求: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下属各单位的1小时内地址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浦东新区各点),配送时间为7*24小时,365天

6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0914日起至20230919,每天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3、报名需携带资料: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本,售后不退。

5、报名步骤:

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11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资料至zhuyy@shzfcg.cn邮件报名、领购询价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有材料有缺漏,采购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0921日下午13时3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11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0921日下午13时3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11会议室

七、联系方法: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人:瞿老师

联系方式:021-5013867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11

 编:200070

联系人:付荣

 话:021-62091273*8004

  : 021-33045877

 : furong@sh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