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招标信息>上海静安区新疆路 485 号/南星 80号消防设施整改竞争性磋商

上海静安区新疆路 485 号/南星 80号消防设施整改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0-14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上海静安区新疆路 485 号/南星 80号消防设施整改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00万元;采购人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北站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98.0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上海静安区新疆路 485 号/南星 80号消防设施整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静安区新疆路 485 号/南星 80号消防设施整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报价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报价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报价人为相关报价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将被判为无效报价人);

6)报价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报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15日起至2024年1021每天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从2024年1015日起至2024年1021,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出售。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至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sunjianfeng@shzfcg.cn)报名、领购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2513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0251330分

磋商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10251330分前将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响应文件送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七、其他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需求:上海静安区新疆路 485 号/南星 80号消防设施整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北站街道办事处

 址:上海市静安区国庆路43号

联系人:陆伟

 话:021-63800209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

 编:200070

联系人:孙健峰

 话:021-62091273-8009

 真:021-62091273

 箱:sunjianfeng@sh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