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浦锦街道17-06地块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比选公告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上报协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委托人)委托,就闵行区浦锦街道17-06地块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织邀请比选,现正式发出本比选邀请书,并就有关本次比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采购人:上海上报协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闵行区浦锦街道17-06地块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报价形式:采用电价折扣率报价(以市电(地方国家电网公司电价)为基准价报折扣率)。
4.采购范围:闵行区浦锦街道17-06地块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5.合作期限(节能效益分享期):首个合作周期为20年,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6.施工工期:项目施工工期不超过90天,最晚不超过2026年6月15日完成。
7.合格的应选单位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应选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应选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应选单位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比选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比选文件领取: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合格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至24日9:00~16:30(北京时间),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申领比选文件。
9.响应文件要求:
(1)将响应文件装入密封带内,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人名称、应选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
(2)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起放入袋中密封。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应为正本文件的扫描件)。
(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北京时间)。
(4)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10.知识产权
(1)应选单位保证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2)若应选单位的响应文件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应选单位负责。
11.评审办法
(1)比选小组
采购咨询服务机构组建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选。比选小组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成员由采购人及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比选小组对同一应选单位的商务、技术、服务及其它评价内容在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内进行评审及打分,本项目的具体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3)中选通知
中选单位确定后,委托人将不再发中选通知书,于30日内与中选单位直接签署合同。委托人不对未中选单位发任何通知,不就比选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上报协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希
联系电话:021-34970533
采购咨询服务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 编:200070
联系人:朱彬、孙健峰
电 话:021-62091273*8007
邮 箱: sunjianfeng@shzfcg.cn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