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物资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物资管理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16.3万元;采购人为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二、项目概况:
规模:人民币16.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物资管理系统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001物资管理系统项目)的比选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报价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 报价人财务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询比报名及文件领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01日16:00至2021年03月04日16:00
获取方式:询比文件从2021年03月01日16:00至2021年03月04日16时00分,每天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公开出售。
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领购询比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3、 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询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1年 03月08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按本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响应文件送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报价人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六、其他
1、 询比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03月04日止。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
3、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七、监督部门
本询比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31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 编:200070
联系人:付荣
电 话:021-62091273-8004
传 真:021-33045877
邮 箱:2548554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