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搬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邀请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一、询比条件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搬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95.00万元;采购人为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95.00万元,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搬迁服务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搬迁服务项目)的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09日
获取方式:询比文件从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出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询比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按本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响应文件送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报价人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六、其他
1、服务期限: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院要求的搬迁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Ø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6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1-3127081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朱逸元;021-62091273*8004、62091273*8006
邮箱:furong@shzfcg.cn、zhuyy@sh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