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楼顶中央空调机组加装隔声设施项目比选公告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楼顶中央空调机组加装隔声设施项目进行国内比选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楼顶中央空调机组加装隔声设施项目
2、 项目编号:SHZC20234287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7859.2元(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4、 采购内容: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楼顶中央空调机组加装隔声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施工工期:45日历日内(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24日起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3、报名需携带资料:
l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5、报名步骤:
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资料至254855494@qq.com邮件报名、领购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有材料有缺漏,采购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31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31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88号
联 系 人:裴老师
联系方式:021-63124999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 编:200070
联系人:付荣
电 话:021-62091273*8004
传 真: 021-33045877
邮 箱: 254855494@qq.com